對於任何受到破壞性或侵入性媒體或社交媒體報導的人來說,搜索結果可能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從潛在的雇主或客戶到記者和新認識的人,大多數尋找他人信息的人都會從谷歌搜索開始。如果在線搜索結果的第一頁產生大量有關您的負面信息、負面文章、負面新聞,則其聲譽影響可能難以克服。受此問題影響的不僅僅是個人。如果負面報導的接收端是高級員工或代表,則整個組織可能都會感受到影響。
過去,依靠誹謗法或隱私法來解決聲譽問題可能更為常見,但隨著人們越來越依賴互聯網獲取信息,在許多情況下這些法律途徑都不夠充分,例如故事發生的地方病毒式傳播或發布信息的網站位於英國境外。也有一些情況,因為信息已合法發布,所以誹謗法和隱私法都不是一個選擇。例如,受特權保護的刑事審判報告(即使該人被判無罪)以及對虛假指控的平衡新聞報導(文章中反映了被告個人的立場),可以通過“真相”或公共利益辯護(報告承認指控後來被反駁)來保護其免遭誹謗。在這些情況下,從搜索結果中刪除故事鏈接可能是最好的策略。
我們越來越多地被問及如何根據“被遺忘權”刪除您姓名的搜索結果,這一權利因 2014 年 Google 西班牙案而聞名 [ Google Spain SL 和Google Inc. v Agencia Espanola de Proteccion de Datos ( AEPD) 和Mario Costeja Gonzalez(C-131/12)] 案例,現已編入 GDPR 第 17 條。被遺忘權現在是一種眾所周知的法律補救措施,許多人希望它適用於他們的情況。儘管搜索引擎刪除的申請越來越普遍,但它們絕不簡單。最近的法律更新也影響了被遺忘權在實踐中的運作方式。在本文中,我們討論了一些關於“被遺忘權”的最常見問題和誤解,並考慮了過去幾年針對谷歌的幾起備受矚目的案件的影響。
什麼是被遺忘的權利?
被遺忘權允許您強制 Google、Bing 或 Yahoo 等搜索引擎從您自己姓名的搜索結果中URL刪除網站鏈接 ( 通常,信息被認為越舊且與其他人的相關性越低,您成功將其刪除的可能性就越大。如下所述,在許多情況下,被遺忘權不適用。
請務必記住,成功的被遺忘權請求將導致您姓名的否定網址不再出現在 Google 搜索結果中,但不會將這些文章完全從網絡中刪除。這意味著使用其他搜索詞或訪問發布者網站的個人仍然可以找到破壞性信息。因此,如果發布了高度誹謗和/或虛假的內容,最好的選擇仍然是從源頭刪除它。然而,如果這是不可能的(例如故事已經瘋傳或在誹謗法無效的司法管轄區發表),被遺忘權可能非常有用且具有成本效益。
雖然本文重點關注搜索結果,但被遺忘權也適用於在其他地方發布的材料,例如報紙和 KYC 數據庫(包括 World-Check)。在這些情況下,需要考慮不同的因素,我們將在未來的更新中討論這些因素。
被遺忘權何時適用?
被遺忘權並不是絕對的。GDPR 和(針對英國)2018 年數據保護法中都有許多資格和豁免,其中指定了搜索引擎可以繼續處理您的信息並生成搜索結果的情況。
被遺忘權與搜索引擎合法處理數據的合法利益以及言論自由權(包括公眾發布和接收信息的權利)相平衡。這意味著,如果搜索引擎能夠證明,總體而言,通過 Google 搜索繼續提供的信息符合公眾利益,則該信息仍然具有一定的相關性(例如,與您的專業活動或公眾形象),或者存在繼續處理的另一個正當理由(例如遵守法律義務),他們可以合法地拒絕您的請求。例如,信息屬於公共記錄(例如政府文件),或者如果信息不可用,公眾將面臨潛在風險。
您無需證明自己遭受了傷害即可提出被遺忘權請求,但傷害證據可能有助於證明,總的來說,搜索引擎主張的任何合法利益不應凌駕於您刪除搜索結果的權利。根據法律規定,搜索引擎必須在一個月內回复您的請求,要么確認他們不會採取行動,要么讓您知道將採取什麼行動。如果請求很複雜,則可能會延長至兩個月。不幸的是,搜索引擎通常需要更長的時間,因為它們被大量請求淹沒。因此,一旦您了解到網上提供的信息,立即尋求法律建議非常重要。
誰可以提出被遺忘權請求?
GDPR 適用於在歐盟(以及過渡期內的英國)運營的組織以及向歐盟境內的個人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組織的所有數據處理,即使數據主體居住在其他地方。這意味著任何人都可以請求從歐洲搜索結果中刪除其個人數據(見下文),無論其國籍或居住地如何。實際上,這可能很難實現,因為搜索引擎通常需要歐洲公民身份或居住證明,才能通過在線表格提交被遺忘權請求。雖然這可能(而且應該)引起爭議,但這確實意味著這一過程可能會更慢,並且對於歐洲以外的個人來說會更令人沮喪。
搜索結果在全球範圍內被屏蔽嗎?
去年,谷歌贏得了一場針對法國數據保護機構的備受矚目的訴訟,該訴訟確認了被遺忘權的有限範圍。此前,關於是否應從全球搜索結果中屏蔽 URL 存在一些爭論,但在Google v CNIL [2] 案中,歐盟法院 ( CJEU ) 確認 Google 不必從全球搜索結果中刪除 URL 網址。這被廣泛認為是谷歌和其他搜索引擎的重大勝利。
然而,歐盟法院還確認,搜索引擎必須從其所有歐洲版本的搜索引擎中刪除 URL,並採取措施“有效防止或至少嚴重阻止”歐洲互聯網用戶使用非歐洲語言他們的搜索引擎的版本。這應該意味著負面搜索結果無法從歐洲境內的搜索引擎訪問。例如,您可能會注意到,如果您嘗試從英國瀏覽器訪問“Google.com”,您將自動定向到英國版本。歐洲法院的決定對於保護在歐洲以外享有盛譽的個人幾乎沒有什麼幫助。它也幾乎無法阻止那些願意付出額外努力來揭露負面信息的人,例如記者、誰在研究故事時可以選擇非歐洲版本的 Google。然而,一般來說,大多數人不會為了進行谷歌搜索而做出這樣的努力。這意味著對於主要在歐洲境內運營的個人來說,被遺忘權請求仍然可能有效。
被遺忘權是否適用於我的個人情況?
確定被遺忘權如何適用於個人情況是很困難的。在極少數情況下,所發布的信息完全錯誤或明顯屬於私人信息。在這些情況下,搜索引擎很難證明提供搜索結果是合理的。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被投訴的信息部分或全部真實,並且是合法發布的。因此,必須在提出請求的個人權利、搜索引擎處理數據的合法利益以及公眾的言論自由權之間進行謹慎的平衡。
谷歌將其方法總結如下:
“我們將平衡相關個人的隱私權、公眾獲取信息的利益以及其他人分發信息的權利。例如,我們可能拒絕刪除有關金融詐騙、職業瀆職、刑事定罪或政府官員公共行為的某些信息。”
2018 年,高等法院審理了兩起備受矚目的案件,為如何適用被遺忘權提供了額外指導:NT1 & NT2 v Google LLC [2018] EWHC 799。 NT1 和 NT2(其身份已匿名)均提起訴訟谷歌拒絕從搜索結果中刪除有關他們已被判刑的信息。在這兩起案件中,法院都平衡了個人刪除有害個人數據的權利與谷歌處理其個人數據的合法利益。法院考慮的因素包括:
- NT1 和 NT2 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 數據的準確性、相關性和敏感性;
- 所犯罪行的嚴重程度;
- 搜索結果的可用性對 NT1 和 NT2 造成的損害;和
- 搜索結果的可用性在多大程度上仍然符合公眾利益。
儘管這些案件是在 GDPR 生效之前做出的決定,但沒有理由相信所考慮的因素會受到影響。
只有 NT2 成功對抗 Google。他被判犯有較輕的罪行,已認罪並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悔恨。法官認為 NT2 的罪行(他因此被判處六個月徒刑)與他的職業生涯沒有持續的關係。他還有年幼的孩子,他們可能會受到搜索結果的影響。考慮到所有這些因素,法官承認 Google 搜索結果中有關 NT2 定罪的信息的可用性是不合理的。
相比之下,NT1 因更嚴重的不誠實罪被判四年徒刑。法官認為,他沒有完全承擔責任,而且他還發表了材料,聲稱自己是一位成功的正直商人。NT1 後來因第二次不誠實罪被起訴,並涉及多項民事索賠。因此,法官認為有關 NT1 被判無效的信息仍然與他的職業生涯相關,並且符合公共利益。因此,Google 處理 NT1 個人數據的合法利益超過了他被遺忘的權利。NT1 對此裁決提出上訴,但在上訴聽證會之前與穀歌達成和解。
正如上述案例所示,被遺忘權請求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個人情況,包括要刪除的信息類型、提出請求者的行為以及信息是否仍然相關。顯然,沒有一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方法。因此,對於任何想要向搜索引擎提出刪除請求的人來說,一旦您意識到在線信息,就必須立即尋求有關被遺忘權如何適用於您的情況的指導。這將有助於確保您不會採取任何有損您案件的行動(例如NT1 採取的措施,最終對他不利),並通過將您的移除請求集中在相關的案件上來增加成功申請的可能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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